潼南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潼南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已由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渝发改投[2019]34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检察院 ,建设资金来自拟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潼南区政府按渝府办发[2016]280号足额安排土地费用及市预算内统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检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 四川省致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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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 | 资质信息 | 诚信信息 | 荣誉信息 | 项目经理 | 司法风险 | 经营风险 |
146 | 31 | 1 | 7 | 65 | 83 | -- |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 | 136501.57万 | 业绩金额范围 | 0~1000万 | 业绩集中地区 | 四川省 |
潼南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业主方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检察院
- 法定代表人: 刘瑜
- 注册状态: 正常
- 登记机关: 区委、区政府
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