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头经济开发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董家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1.招标条件 马头经济开发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董家街)工程已由邯郸市马头生态工业城经济发展局下达关于马头经济开发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申请立项变更的批复 的通知,邯马城经发【2017】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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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头经济开发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董家街)工程施工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 | 资质信息 | 诚信信息 | 荣誉信息 | 项目经理 | 司法风险 | 经营风险 |
382 | 8 | 22 | 157 | 91 | 735 | -- |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 | 51374万 | 业绩金额范围 | 0~1000万 | 业绩集中地区 | 河北省 |
马头经济开发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董家街)工程施工业主方
邯郸市新森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黄志超
- 注册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登记机关: 冀南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工程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