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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柴汶河流域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及生态修复工程(EPC)

项目地区山东省泰安市业绩类型水利水电
建设单位新泰市统筹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新泰柴汶河流域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及生态修复工程(EPC)招标公告

  • 新泰柴汶河流域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及生态修复工程(EPC)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新泰柴汶河流域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及生态修复工程(EPC)经有关部门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择合适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有关事项如下: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新泰市2.2 项目规模:新泰柴汶河流域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及生态修复工程(EPC)分为西周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和柴汶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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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柴汶河流域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及生态修复工程(EPC)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资质信息诚信信息荣誉信息项目经理司法风险经营风险
13212343112--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34459.49万业绩金额范围0~1000万业绩集中地区山东省

新泰柴汶河流域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及生态修复工程(EPC)业主方

新泰市统筹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田园
  • 注册状态: 在营(开业)企业
  • 登记机关: 新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规划设计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水资源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智能农业管理;游览景区管理;名胜风景区管理;自然遗迹保护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土地整治服务;大数据服务;公共事业管理服务;文化场馆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生态保护区管理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水土流失防治服务;人工造林;森林改培;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设计、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河道采砂;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