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名录>精河县大河沿子镇2018年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二标段(7#、8#、9#楼)

精河县大河沿子镇2018年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二标段(7#、8#、9#楼)

项目地区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业绩类型房建
建设单位精河县鑫和市政城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精河县大河沿子镇2018年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二标段(7#、8#、9#楼)招标公告

  • 一、招标条件 精河县大河沿子镇2018年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已经由精发改行政【2018】26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精河县鑫和市政城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精河县大河沿子镇2018年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二标段(7#、8#、9#楼)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2059.54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
  • 点击查看完整版招标公告>>

精河县大河沿子镇2018年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二标段(7#、8#、9#楼)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资质信息诚信信息荣誉信息项目经理司法风险经营风险
1155915743--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3600.58万业绩金额范围0~1000万业绩集中地区新疆

精河县大河沿子镇2018年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二标段(7#、8#、9#楼)业主方

精河县鑫和市政城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邱泉
  • 注册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登记机关: 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营范围:从事城乡基础设施的投资和经营管理;其他项目投资(国家专项以外);房屋租赁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