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石门乡清溪村“6.3”公路通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云阳县石门乡清溪村“6.3”公路通畅工程 已由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发改投【2018】304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云阳县交通委员会、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交发[2018]150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云阳县石门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投资,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内投资85.4%、地方投资14.6%,招标人为云阳县石门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 点击查看完整版招标公告>>
云阳县石门乡清溪村“6.3”公路通畅工程施工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 | 资质信息 | 诚信信息 | 荣誉信息 | 项目经理 | 司法风险 | 经营风险 |
108 | 23 | 4 | 1 | 50 | 4 | -- |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 | 3242.29万 | 业绩金额范围 | 0~1000万 | 业绩集中地区 | 福建省 |
云阳县石门乡清溪村“6.3”公路通畅工程施工业主方
云阳县石门乡人民政府
- 法定代表人: 彭小平
- 注册状态: 正常
- 登记机关: 云阳县委县政府
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