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营造最佳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绿化法律法规,协助研究起草城市绿化、风景园林管理办法并制定规范性文件;组织拟定城市绿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参与制定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负责城市“绿线”界定和管护;协助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核、社会绿化工程的核实、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城市绿化建设组织、竣工验收;负责市区园林绿化的设计、建设和管理、宣传工作;负责城市古树名木的鉴定、保护工作;负责苗木、花卉、盆景资源的开发利用、研究、生产工作;负责城市绿化科技发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科技成果鉴定及申报推广工作;负责城市苗木、花卉引进的检疫、检验工作,城市树木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各县(市、 区)园林县城、园林城镇的建设、申报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