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名录>新丰县坳头村至龙江村人居环境连片整治(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联合体2)

新丰县坳头村至龙江村人居环境连片整治(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联合体2)

项目地区广东省韶关市业绩类型市政
建设单位新丰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新丰县坳头村至龙江村人居环境连片整治(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联合体2)招标公告

  • 各潜在投标人:新丰县坳头村至龙江村人居环境连片整治(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于2017年8月10日在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新丰县人民政府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广东建设报发布了招标公告,因项目实际情况的需要,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调整及补充:1、原招标文件第37页“4-1、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及额度”中的履约保证金额度应与前文第4页附表中一致,调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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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坳头村至龙江村人居环境连片整治(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联合体2)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资质信息诚信信息荣誉信息项目经理司法风险经营风险
39720--31629--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168698.67万业绩金额范围0~1000万业绩集中地区广东省

新丰县坳头村至龙江村人居环境连片整治(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联合体2)业主方

新丰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谭志坚
  • 注册状态: 正常
  • 登记机关: --
  • 经营范围:受县政府委托行使业主职能,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非经 营性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负责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年度建设计划,编制年度基本 建设支出预算,参与编制县政府城市建设资金统筹使用计划; 会同项目使用单位负责工程立项、规划选址、土地使 用等前期准备工作;负责办理项目开工前的相关建设手续; 承担工程建设的招标工作,确定参(代)建单位,履 行项目法人职责; 负责编制工程建设用款计划,审核参(代)建单位的 资金拨付申请,并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负责协调参(代)建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关系,将参(代) 建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负责项目竣工决算及资产移交; 承担工程资料档案移交工作,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储备 和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