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南四湖(菏泽)治理工程(迁占)
项目地区 | 山东省菏泽市 | 业绩类型 | 勘察设计 |
建设单位 | 菏泽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 |
山东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南四湖(菏泽)治理工程(迁占)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山东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南四湖(菏泽)治理工程(迁占)已经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水利厅以“鲁发改重点[2017]92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菏泽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其他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山东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南四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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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南四湖(菏泽)治理工程(迁占)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 | 资质信息 | 诚信信息 | 荣誉信息 | 项目经理 | 司法风险 | 经营风险 |
753 | 21 | 4 | 28 | 44 | 4 | -- |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 | 62515.04万 | 业绩金额范围 | 0~1000万 | 业绩集中地区 | 山东省 |
山东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南四湖(菏泽)治理工程(迁占)业主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