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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南四湖(菏泽)治理工程(迁占)

项目地区山东省菏泽市业绩类型勘察设计
建设单位菏泽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

山东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南四湖(菏泽)治理工程(迁占)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山东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南四湖(菏泽)治理工程(迁占)已经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水利厅以“鲁发改重点[2017]92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菏泽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其他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山东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南四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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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南四湖(菏泽)治理工程(迁占)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资质信息诚信信息荣誉信息项目经理司法风险经营风险
75321428444--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62515.04万业绩金额范围0~1000万业绩集中地区山东省

山东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南四湖(菏泽)治理工程(迁占)业主方

菏泽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葛兆生
  • 注册状态: 正常登记
  • 登记机关: --
  • 经营范围:为水利工程建设和已建水利工程正常运行提供管理保障。拟定水利工程政策法规和已建水利工程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负责水利工程质量管理、造价管理、专业人员培训,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设施注册登记管理;已建水利工程注册、安全鉴定、运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