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贯彻执行有关房地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研究起草全市房地产开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住房制度改革、房屋交易、房地产市场监管、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屋中介等方面的政策文件。承担规范全市房地产开发市场秩序辅助工作;承担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建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推动住宅产业化发展和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事务性工作。承担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信用体系、房地产信息系统(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关于房产信息核实方面的工作。承担全市稳定住房价格措施落实的辅助工作;参与全市房地产市场监测和分析,承担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数据监测分析、价格调控、预警预报等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承担房屋中介、房地产估价管理、住房制度改革、房屋面积管理、商品房交易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承担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完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