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对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监督管理和城市公用事业的监督管理。 负责编制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制定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管理办法;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维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土地使用权和财产所有权手续;办理城市基础设施、土地、固定资产注册登记手续;负责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技术档案管理,建立完善各类地理信息系统和统计工作;负责对供水、供热、供气等公用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城市污水处理企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行业科技项目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