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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贤庠镇蒲门溪坑整治工程(桩号0+336.2至桩号0+580.4)

项目地区浙江省宁波市业绩类型水利水电
建设单位象山县贤庠镇人民政府

象山县贤庠镇蒲门溪坑整治工程(桩号0+336.2至桩号0+580.4)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象山县贤庠镇蒲门溪坑整治工程(桩号0+336.2至桩号0+580.4) 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解决,招标人为 象山县贤庠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工程地址:位于贤庠镇;工程规模:拆建浆砌石挡墙53米,新建地梁6.5米,拆除厕所1座,新建机耕桥1座及八字墙等。河道级别为5级河道,主要建筑物等级为5级。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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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贤庠镇蒲门溪坑整治工程(桩号0+336.2至桩号0+580.4)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资质信息诚信信息荣誉信息项目经理司法风险经营风险
239132337335--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12008.43万业绩金额范围0~1000万业绩集中地区浙江省

象山县贤庠镇蒲门溪坑整治工程(桩号0+336.2至桩号0+580.4)业主方

象山县贤庠镇人民政府

  • 法定代表人: 赖东海
  • 注册状态: 正常
  • 登记机关: 象山县委县政府
  • 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