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负责政府委托的财政投资建设的非经营性工程项目(涉水、农林、土地整理等项目除外)的代建管理工作;审查参(代)建单位编制的项目年度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向区发展改革部门提出项目年度投资计划;会同项目使用单位做好工程立项、规划选址、土地使用等前期准备工作,并按规定程序报批;负责办理项目开工前的法定建设手续;审查参(代)建单位的基本条件,依照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参(代)建单位的招标工作,对参(代)建单位的中标结果进行确认;与参(代)建单位签订有关合同,并依法履行合同;负责编制工程建设用款计划,对参(代)建单位的资金拨付申请提出审查意见,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办理资金支付手续;负责工程进度与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并做好控制工作;协调代建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关系,向区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建设部门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将建设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竣工决算及资产移交;负责工程档案的管理及移交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