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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秀山县平江河龙凤场段综合治理工程(旺明村段)

项目地区重庆市县业绩类型水利水电
建设单位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梅江大灌区管理处

重庆市秀山县平江河龙凤场段综合治理工程(旺明村段)招标公告

  • 重庆市秀山县平江河龙凤场段综合治理工程(旺明村段)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秀山县平江河龙凤场段综合治理工程(旺明村段)己由秀山县发改委以秀山发改函〔2017〕4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梅江大灌区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秀山县财政资金及项目法人自筹,招标人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梅江大灌区管理处。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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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秀山县平江河龙凤场段综合治理工程(旺明村段)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资质信息诚信信息荣誉信息项目经理司法风险经营风险
23562114134--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8649.95万业绩金额范围0~1000万业绩集中地区重庆市

重庆市秀山县平江河龙凤场段综合治理工程(旺明村段)业主方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梅江大灌区管理处

  • 法定代表人: 李红
  • 注册状态: 正常
  • 登记机关: --
  • 经营范围:负责梅江大灌区内各种中型、小型水利管理。业务范围:负责梅江大灌区的续建配套及灌溉工程建设的统一规划、建设管理;指导灌区内水库、堰渠工程的岁修和清淤等;统一调配灌区水资源;指导水库管理所综合利用水资源;贯彻执行各项水利管理规章制度,搞好灌区内工程运行管理,保证工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