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县源头镇棚户区改造(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 1. 招标条件现有招标项目平乐县源头镇棚户区改造(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工程(招标编号: JH2017-D31(P))已由平发改投资字[2016]9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平乐县源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棚户区改造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划分为1个标段,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地点:平乐县源头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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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乐县源头镇棚户区改造(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工程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 | 资质信息 | 诚信信息 | 荣誉信息 | 项目经理 | 司法风险 | 经营风险 |
196 | 7 | 6 | 5 | 55 | 21 | -- |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 | 5413.36万 | 业绩金额范围 | 0~1000万 | 业绩集中地区 | 广西省 |
平乐县源头镇棚户区改造(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工程业主方
平乐县源头镇人民政府
- 法定代表人: 张林昭
- 注册状态: 正常
- 登记机关: 中共平乐县委员会办公室
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