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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耿家营彝族苗族乡藏方村委会河湾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项目地区云南省昆明市业绩类型市政
建设单位宜良县耿家营彝族苗族乡藏方村民委员会

宜良县耿家营彝族苗族乡藏方村委会河湾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宜良县耿家营彝族苗族乡藏方村委会河湾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良县耿家营彝族苗族乡藏方村委会河湾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昆明市财政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昆财农改[2017]16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良县耿家营彝族苗族乡藏方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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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耿家营彝族苗族乡藏方村委会河湾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资质信息诚信信息荣誉信息项目经理司法风险经营风险
1465----2344--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5342.43万业绩金额范围0~1000万业绩集中地区云南省

宜良县耿家营彝族苗族乡藏方村委会河湾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业主方

宜良县耿家营彝族苗族乡藏方村民委员会

  • 法定代表人: 刘云昌
  • 注册状态: 正常
  • 登记机关: 宜良县民政局
  • 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