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清泉水质净化中心污水处理排放提标技改工程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保康县清泉水质净化中心污水处理排放提标技改工程已由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以 鄂建办[2017]91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康县清泉水质净化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保康县清泉水质净化中心污水处理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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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县清泉水质净化中心污水处理排放提标技改工程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 | 资质信息 | 诚信信息 | 荣誉信息 | 项目经理 | 司法风险 | 经营风险 |
78 | 11 | 3 | 43 | 33 | 8 | -- |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 | 5800万 | 业绩金额范围 | 0~1000万 | 业绩集中地区 | 湖北省 |
保康县清泉水质净化中心污水处理排放提标技改工程业主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