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开发区工作的发展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订开发区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开发区党建工作,并组织和指导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建设。 (三)负责组织编制开发区的发展规划,将开发区产业发展、开发区建设、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多个规划融合,实行多规合一,并组织实施。 (四)根据县政府授权,行使综合经济和相关行政管理职能。 (五)负责开发区的招商引资工作。 (六)负责协调开发区内国土、电力、消防、公安、工商质监、税务、安监、环保等方面工作。 (七)负责开发区的基本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综合分析开发区建设和发展情况,指导开发区内所有园区和企业的建设管理,协调开发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八)负责开发区内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九)负责及时处理开发区内的来信、来访、维稳等事务。 (十)承办上级部门和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