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以南宁市农业农村局的名义开展兽医兽药、生猪屠宰、 饲料、动物卫生、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渔业渔政等农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二、组织、协调开展全市农业领域的专项执法、联合执法以及重大、复杂和跨区域案件查处;三、参与全市重大动植物疫情、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农机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四、开展辖区内农业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五、受理、处理和转办全市农业执法领域的投诉举报;六、指导监督横县、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武鸣区、邕宁区、良庆区、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农业领域综合执法工作;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