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财政系统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新县财政系统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已由大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字【2018】49、5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大新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职工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G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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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县财政系统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承接方
承接方经营概况
中标业绩 | 资质信息 | 诚信信息 | 荣誉信息 | 项目经理 | 司法风险 | 经营风险 |
24 | 11 | -- | 5 | 11 | -- | -- |
承接方业绩统计
最大业绩金额 | 1300.26万 | 业绩金额范围 | 0~1000万 | 业绩集中地区 | 广西省 |
大新县财政系统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业主方